省司法厅领导为受聘鉴定专家颁发证书
四川省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现场
四川在线法制频道消息:(记者周俊王涛)
9月29日,四川省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成都金牛宾馆隆重召开,来自全省公检法司、高校、医院、科研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单位和部门的60余位专家参加会议。
为受聘司法鉴定专家们颁发证书
据了解,近年来在四川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司法鉴定专家积极参与一系列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如“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成都“6.5”公交车燃烧事件、内江“1.8”事件等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中,他们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为事件的依法处置提供了科学技术证据,成为成功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典型案例,社会效果显著,得到党委政府肯定。
10个专家组 246名专家组建专家库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关于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精神,促进司法鉴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司法鉴定科学性、法律性、中立性的基本属性,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去年9月省司法厅委托省司法鉴定协会,组建了四川省司法鉴定专业委员会专家库,共分十个专家组,聘请了246名专家。
今年6月省司法厅厅长办公会通过了《四川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司法鉴定专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专家积极参与提供科学鉴定
省司法厅厅长刘作明在讲话中指出,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司法鉴定专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专家委员会将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的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危及公共安全紧急事件涉及司法鉴定领域专门性问题的事件,通过勘验、检查、调查、技术鉴定,帮助查明事件事实,揭示真相,为突发事件的依法处理提供科学的鉴定意见。同时,专家委员会可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重大疑难鉴定案件、多次重复鉴定后仍有争议的鉴定案件,组织鉴定专家进行会鉴,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帮助法官审查、认证鉴定证据,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专家委员会还将在完善司法鉴定技术标准、统一司法鉴定操作规范、解决鉴定机构的争议等方面发挥专家作用。
明确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工作任务
省司法厅厅长刘作明在讲话中指出,要抓紧抓好对全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工作者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司法鉴定“行为公正、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可靠”。
刘作明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司法鉴定专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二是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当好技术顾问。
三是要抓紧抓好对全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工作者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四是要抓紧抓好专家委员会专家选聘和专家组增设工作。
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据了解,此次组建的四川省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库,分为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个大类,十个专家组共246名专家,是从全省相关专业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经验丰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中遴选出的。
记者从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司法鉴定专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中了解到,对于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司法鉴定专家,给以奖励,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省司法厅抽调的司法鉴定专家,将其从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中删除。
此外,对于指派司法鉴定专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不予以配合的司法鉴定机构,由省司法鉴定协会给予业内通报批评。
司法鉴定专家将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
四川法制报讯(记者曾燕)
今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公共事件中,我省的司法鉴定专家将积极参与到其中。昨(29)日,省司法厅召开我省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省司法厅厅长刘作明特别在会上就我省司法鉴定专家在“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成都“6.5”公交车燃烧事件、孙伟铭案等事件中,为事件依法处理提供科学技术证据,帮助成功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给予了高度评价。
去年9月,省司法厅委托省司法鉴定协会组建了四川省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库,共分10个专家组,聘请了246名专家。今年6月,《省司法厅关于组织专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并试行。
正式规范专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意见》明确了组织司法鉴定专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是管理部门的职责,同时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来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规范了司法鉴定专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程序和标准、要求、纪律、经费保障。
专家委员会将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的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危机公共安全紧急事件中涉及司法鉴定领域专门性问题的事件,通过勘验、检查、调查、技术鉴定,帮助查明事件事实,揭示真相,提供科学的鉴定意见。
鉴定结论虚假专家委员会有责监督
根据《意见》,专家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妥善处理重点突发事件当好技术顾问。《意见》特别指出,对重大疑难鉴定事项、多次鉴定后仍有争议的鉴定事项等情况,专家委员会可接受司法机关或者案件当事人的委托,由相关专家给予技术支持,提供优质的证据或意见,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针对专家委员会对全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工作者的指导和监督职能,《意见》明确,如在工作中发现鉴定机构、鉴定人故意出具虚假鉴定结论或受技术力量限制等原因出具的鉴定结论或鉴定意见不客观、不科学的,专家委员会应及时提出,并通过鉴定咨询进行监督。
去年9月,省司法厅委托省司法鉴定协会组建了四川省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库,共分10个专家组,聘请了246名专家。今年6月,《省司法厅关于组织专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并试行。
正式规范专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意见》明确了组织司法鉴定专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是管理部门的职责,同时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来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规范了司法鉴定专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程序和标准、要求、纪律、经费保障。
专家委员会将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的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危机公共安全紧急事件中涉及司法鉴定领域专门性问题的事件,通过勘验、检查、调查、技术鉴定,帮助查明事件事实,揭示真相,提供科学的鉴定意见。
鉴定结论虚假专家委员会有责监督
根据《意见》,专家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妥善处理重点突发事件当好技术顾问。《意见》特别指出,对重大疑难鉴定事项、多次鉴定后仍有争议的鉴定事项等情况,专家委员会可接受司法机关或者案件当事人的委托,由相关专家给予技术支持,提供优质的证据或意见,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针对专家委员会对全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工作者的指导和监督职能,《意见》明确,如在工作中发现鉴定机构、鉴定人故意出具虚假鉴定结论或受技术力量限制等原因出具的鉴定结论或鉴定意见不客观、不科学的,专家委员会应及时提出,并通过鉴定咨询进行监督。